無奈的地主尋求協助,說社區許多地主,面對複雜又搞不清楚的都更案,開始萌生一種:簽了吧!或算了吧的念頭,大不了參與權利變換,讓政府算“要給你多少坪”!
真的嗎?
其實地主們都誤會了,根本不是讓政府算“要給你多少坪”,因為政府根本不在乎你可以分幾坪,如果行政作業上沒有明確的違法,都更所需要的成本,都是建商說了算,營建費經常都以上限額度提列,再加計物價指數及許許多多地主根本搞不清楚的成本,導致台北市許多案場的共同負擔成本,都超過每坪50多萬甚至60萬,真是誇張到不行。
上週才幫大安區某社區分析合建契約風險,並代表出席參與聽證會,光是相關的稅賦,包含營業稅、土地增值稅、契稅、所得稅、拆遷補償費,就讓已簽署合建契約的地主,每戶損失大約1千萬元,多位已簽合建契約的地主,如今就算集資一千萬元,也要想辦法解除合建契約,地主們的心裡,想必正感概的說:早知如此,何必當初!
地主自己不懂得爭取,寧願買貴、賤賣、放棄稽核、放棄學習,放任建商自己編預算,再透過都更條例的漏洞,以預算直接變決算核銷,讓建商予取予求,核定都更案的政府又不必負責任,當問題發生時,政府已經透過審議會的共識決解除責任,剩下的,只能由不認真或運氣不好的地主自行承擔。
但請不要怨天尤人,因為從頭到尾,建商要拆的是你家,不是政府的家,也不是建商的家,地主自己不上心,選擇迷戀海市蜃樓或都更大餅,又害怕莫須有的地震恐慌,自甘讓人買空賣空,還放棄自救的機會,最終所有的苦果,都由自己來承擔。
貪婪的,從來不只是建商!
在地主貪圖便利之時,請問,你有付錢嗎?你在貪圖別人的什麼?為什麼這麼重要的事情,竟然可以一毛都不出?比工作賺錢更容易獲得的資產,竟連職前訓練都放棄,像話嗎?
都更是天上掉下來的禮物,但光憑你一雙手是接不到的,唯有打造出綿密的社區網絡,認真敦親睦鄰,才能眾志成城,打造出最堅實、最有價值的堡壘。
權利變換天價成本 誰說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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