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卡遺忘未取 公園警交付郵局物歸原主

〔記者陳允得/嘉義市報導〕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公園派出所警員劉美伶日前擔服普發現金郵局協助發放領取作業勤務,行經保建街某郵局執行守望時,遇有正要領錢的民眾著急呼喊警方,警方立即上前詢問發生事情始末;該位民眾告知警方該張提款卡不是她的,可能是上一位提款的民眾所遺留。

 

警方於保健街某郵局執行勤務,在該處守望時,1名民眾正要使用自動提款機時,突然發現有1張提款卡未被取出,當看到警方站在該處,隨即呼喊警方,並告知警方該張提款卡不是她的,可能是上一位提款的民眾所遺留,警方了解情況後,先將提款卡從ATM取出,再確認四周環境,確認上一名提領者已離開現場,無法即時通知。當時已逾17時,郵局已經關門停止對外營業,但行員仍在內部進行作業。

 

警方為避免金融卡遭人冒用或遺失影響失主權益,遂進入郵局向行員說明狀況,表明有民眾發現遺落的提款卡,希望由郵局協助聯繫失主,行員聽聞後表示願意協助,並將卡片先行留置於郵局保管,警方同時也聯繫值班同仁,若有民眾打電話找尋金融卡,便可以請當事人隔日至郵局詢問;警方提醒民眾,使用ATM時應留意交易流程,尤其是提款卡插拔與操作步驟,避免因匆促或分心導致遺失,若不慎遺忘金融卡,可立即聯絡銀行或郵局掛失,以確保帳戶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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