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毒品在最一開始其實是用於麻醉,然而被不肖人士濫用後,因具有成癮性,對社會造成危害,進而被列管為毒品。
依據《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規定,毒品是指具有成癮性、濫用性、對社會危害性之麻醉藥品與其製品及影響精神物質與其製品。並依此規定區分為四級,無論是持有、施用、製造或販賣毒品,都須負擔法律責任。
吸毒的原因很多,有人為了尋求快感、刺激,有人為了逃避現實壓力,有人則是不慎被誘騙吸食。
施打毒品不僅會造成神經系統受損、情緒失控,嚴重者甚至出現幻覺、妄想或猝死情形。若抱持「試一次沒關係、碰一下不會被抓到」的心態,往往最後深陷毒癮無法自拔。毒品成癮者更常伴隨暴力、竊盜、酒駕等犯罪問題,造成社會危安。
毒品從來都不是快樂的起源,而是無止盡的悔恨與傷害。唯有珍惜生命,勇敢向毒品說「不」,才能打造健康的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