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為動摇國本的舞弊案,也是國安問題,擬由高檢署及刑事局、廉政署、新北警察局,共同偵辦為宜。

監院現被稱為「廢物院」,是不是該振作了?!


我在78年時即向監察院檢舉了一個「足以動摇國本」的舞弊案(眷村改建舞弊案),該案涉及貪瀆數百億元,並有多位軍、政要員,及軍、司法人員牽連其中...


但現經多次陳情監院,迄今仍始终無動於衷,据聞被其祕書處壓住了,但令人不解的是;現任監委郭文東任檢察官時也經手過本案(但被其吃案),不知是否也與其有關


監院現被稱為「廢物院」,是不是該振作了?!


https://youtube.com/shorts/SDRC6E0I0Iw?si=GjtFhl47VYY4kZ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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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眷村整建,原眷戶自備款差額應全部停繳,已繳者,退回!


台北市正義國宅舞弊案是政府有史以來最大的醜聞案;他們在72年時以?謀總長郝00名義策劃了本案(正歸字09032號文),他們偽造了71年行政院、內政部同文號之公文〈內容不同〉,另也偽造了他們的眷籍卡、切結書、補助款、身份字號...將原有舖面且可優先承購權的合法眷戶告進法院,且在75年改建完成後,逼騙原眷戶搬至樓上,再以合法之原眷戶做人頭,把原本應由台北市政府及軍方原眷戶對分之舖面約百戶,先偽造成省府所有後,再以「五鬼搬運」手法瓜分盜賣,貪瀆金額數十億元。


原本整建完的舖面尚須標售,錢要彌補原眷戶自備款的不足,故受害眷戶可能幾達萬戶。


本案爆發後,軍方、市府、省府除串供外,也互推責任,市府政風處發現案情重大,曾17次呈報舞弊情資給調查局,而軍事最高檢察署也發文,要求軍高檢徹查軍方所分得的48戶舖面下落,但迄今沒結果。


行政院也多次行文要求國防部、法務部查是誰偽造了這些公文,但軍、司法卅多年來互推責任,誰都不辦。


92年,軍法將責任推到在90年於台中吊死的空軍少校紀亦文身上,手法與軍購弊案中尹清楓命案如出一轍:


(1、)李、郝均為重要關係人。


(2、)做案手法均為政策急轉彎(韓艦改成法艦,標售改成造價)。


(3、)有現役軍人與退役軍人員共同參與。


(4、)均有中間人當白手套(汪傳浦、周陳阿春)。


(5、)由軍法來找替死鬼(尹清楓、紀亦文)。


這卅多年來,軍、司法不成立「肅貪平台」,不交換卷証,以處相反,互推責任。

且軍、司法聯手將「偵字案」改「他字案」,本人原「告訴人」改為「告發人」後,即不開庭,本人一再陳情、抗議,但官官相護,最後軍法推給死人(在90年,台中上吊的空軍紀亦文少校)。


司法推說已是超過卅年的舊案,都以不具名方式簽結,這是我的過失嗎?


吳前檢察長有法不依,有証不辦,明知軍方尚未回文地檢署12項疑點,卻急於結案,致使此一貪瀆數十億的舞弊案石沈大海,並使軍方爾後弊案不斷。


本案軍〈司〉法單位偵查已近40年,因涉重要軍、政要員,故誰都不辦,並互推責任,因此處分結果一直相反〈司法一軍方盜賣,軍法一台北市政府盜賣〉,(以下略)


註:另台北市敦化新城整建完成後,由唐飛領軍,數十位高級將領非法瓜分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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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 此案沒人敢辦,你自己安全注意,不要曝光辦案人員名字...

從77年偵辦迄今...


其實在77年時,調查局與軍方反情報總隊在聯手偵辦本案時,我發現被吃案,曾經問軍方參審人員(為舊識好友),他私下告訴我...算了!


「此案沒人敢辦,你自己安全注意,不要曝光辦案人員名字...」


那時我就懷疑...與層峰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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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內政部、協議書...被偽造做案:


檢、調勾結以「人頭告訴人」吃案:


國軍中政戰、軍法、高級將領涉案:


國防部、法務部抗拒行政院調查公文:


軍法吃案當楷模,地檢吃案調高檢:


本案貪污上百億元,受害眷戶達萬戶:


國軍之腐敗;在於軍法素質太差,知法玩法,执法犯法,無入敢管,無法可管!


李登輝、郝柏村、王昇、許歷農、林洋港、許水德、黃大洲等人涉案:


宋楚瑜任省主席時,向他檢舉此案,他卻成立編制外的「廉政委員會」,胡亂答辯及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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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情書


1、「眷村改建」原為政府德政,但這一好意,卻被一些貪瀆無厭的人給破壞了,他們以偽造文書、詐欺等方式,圖利自己或他人。


2.這些為非做歹的人;包括國軍中政戰、軍法及高級將領、地方政要等,而很不幸的是,案發後...他們得到檢、調,軍法人員的包庇:


3、法務部長不務法,肅貪處長不肅貪,軍法吃案當楷模,地檢吃案調高檢...正義國宅不正義!


4、吾等一再陳情、檢舉、告訴、告發...但卻得到一個寂寞,40年來;軍、司法是有法不依,有証不辦,有案吃案,沒案做案...受害人多次提告後,竟被回文是:

「全無証據,僅憑臆測」...


5、台北市政府、內政部、國防部、行政院...等政風單位,都說有弊端,但坐在天平後的他們...就是不辦!


6、現才得知;軍、司法是為特權服務的,唯難怪60%的人不相信司法,曾經奢言:

「皇后貞節...不容懷疑!」的他...竟也涉案,吾等走投無路,祗好訴諸民意,求得一慰藉。


7、全省800眷村...貪瀆金額上百億,受害眷戶也上萬戶,此一「足以動摇國本的舞弊案」,不知能否重見天日?


8、擬請諸君、大德轉發,並提供卓見,共襄盛舉...

謹呈


各媒体、立委、民意代表...等


受害眷戶:鄒筑生 上  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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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法、司法...都是為持權服務的...


軍法如果有效,國軍中也不會發生「軍購弊案」、「眷改弊案」...兩個足以動摇國本的舞弊案!


「軍購弊案」未破,而負責偵辦本案的海總「軍法處長」、「政三處長」,反而事後榮升國防部中將、上將缺。


「眷村改建舞弊案」中,軍法、政戰,及高級將領、地方、中央政要...均涉案,軍法吃案當楷模,地檢吃案調高檢...


國軍之腐敗,早就從根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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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法對無法處理的案子,一個方法是冷凍(不開庭),另一方法就是告之:案件遺失...


李xk:


軍法也一樣,當年我向軍法局調閱案件未果,後請帥化民立委約邀軍法局長及承辦處長至立院查詢,局長竟稱[案件遺失,遍尋不著],致我蒙不白之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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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初尹案錄音帶被消磁...是誰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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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檢舉台北地檢署檢察長王俊力,其於調查局長任内,及迄今仍在包庇眷村改建舞弊案中的高級將領、地方政要,及有法不依有証不辦的軍法、檢、調瀆職人員。


依据:台北地檢署114、04、25日他字4189第1149041159號函辦理。


說明:


1、眷村改建涉貪數百億元,多位軍政要員涉案,但告訴人近40年的訴訟,僅有78年的台北地檢主任檢察官羅明通敢辦本案,其不但至國宅處檔案室調卷開庭,並以「偵字案」去文「空總軍法處」請其協辦,當其要約談中央涉案單位人員時,卻被當時的台北地檢處首席檢察官劉景義逼退,致爾後眾多檢察官,有案吃案,沒案做案,並以包庇本案為榮。


2、檢察長王力軍法出身,本以為他在軍中的人脈,可輕易破解兩個足以動摇國本的舞弊案(軍購弊案、眷村改建弊案),但事與願違,他在調查局長任內,我曾函請他調卷偵辦涉案人員,但亳無訊息,現在檢察長任內,又以不具名的例稿方式吃案,包庇在78年與調查局勾結的郭宏佑檢察官以「人頭告訴人」結案,其以一個月不到時間,偽造了「處份不起訴書」,致使本案真相迄今未明。


3、眷村改建舞弊案,涉及到眾多高級將領及地方政要,全省800個眷村改建,有幾百億的資金被貪掉,受害眷戶也達萬戶,檢、調,軍法怎可包庇本案?


4、本案涉案人之一,前台北市長黃大洲地檢署已立案偵辦,其餘人員也依地檢署指示;向新北市刑大,及永和分局提岀告訴,這些事情檢察長王俊力怎會不知?草率結案不覺心虛嗎?


5、40年來,台北地檢署已失公正辦案功能,是否可由高檢署接辦較宜?


謹呈 高檢署


副本:最高檢察署、地檢署、調查局、國防部、民代、媒体...


告訴人:鄒筑生上  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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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清祥身為法務部長,竟抗命行政院的調查公文!


行政院公文被偽造做案,貪瀆上百億元,受害眷戶也達萬戶,但因有高級將領、地方政要,及軍、司法,檢、調人員涉案,故近40年來...誰都不辦。


行政院多次行文法務部、國防部請其查辦,但軍法吃案當楷模,地檢吃案調高檢,現曾身為法務部長的蔡清祥,未盡督導之責,反而回文大小聲,極盡包庇之能事...


註:


1、眷村改建應由承建方(台北市政府)呈報行政院,再轉内政部,做土地變更,及容積率核定...


2、本案用A、B案(陰、陽合約)手法做案;台北市所呈報的案,對原有舗面的原眷戶有利(改建後可優先分回舗面),但國防部做案所呈報的假公文,舗面卻變成省府所有,要公開標售,錢歸省府...


3、最後在75年改建完成後,將原眷戶逼騙進住樓上,再以合法的原眷戶提岀申請,以「造價」獲得...再高價調包給冒充原眷戶的非法人員...


4、全省近800眷戶改建,弊案重重,但因有在國軍中負責肅貪、防弊的政戰、軍法人員在内做案,所以無人敢管,無法可管...


5、國軍(家)之腐敗,已經從根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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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部長信箱


(正本收受者:行政院院長電子信箱)


(副本收受者:)


貴小組於112年5月以文號[040-112015302]號轉來鄒筑生君之電子郵件1件,本部處理情形如下:


一、鄒君所陳事由,業經本部多次函請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參處,並經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多次回復鄒君在案可稽。


二、本部前以103年3月3日第040-103003688號電子郵件、106年6月21日法檢決字第10600099400號書函及106年8月11日法檢決字第10600132190號書函回復鄒君並敘明:

「依行政程序法第173條第2款規定:『人民陳情案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不予處理︰


二、同一事由,經予適當處理,並已明確答覆後,而仍一再陳情者。』台端所陳事項業經處理在案,爾後如以同一事由陳情,本部仍將不予答復」等語。


三、本件陳情內容,仍屬對同一事由一再陳情,依行政程序法第173條第2款規定,本部不再處理及回復。


法務部 敬啟


回傳日期:112/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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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成了兩黨的遮羞布!


國民黨為了包庇貪官,不惜失去政權,民進黨有樣學樣,诲角七億...任他遊。


依据:刑事局114.07.21日1146093892號函,及國防部政風查處字第1140210831號辦理。


本案涉及貪瀆數百億,受害眷戶上萬戶,且高級將領,及地方政要、軍、司法、檢、調均涉案,此為動摇國本的舞弊案,也是國安問題,擬由高檢署及刑事局、廉政署、新北警察局,共同偵辦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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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歷經檢、調吃案,軍法、特偵組拒辦...幕後黑手是誰?


主旨: Re: 本署114年7月25日檢紀玄113他1546字第1149051140號函


國防部回文:案子太大,無權(法)處理,請移送檢方。(其本身也涉案)


詳情:


https://blog.udn.com/q12300036


https://www.youtube.com/@鄒筑生


https://tnews.cc/02/News/View/613590

https://q12300036.pixnet.net/blog/post/193693648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tcW77qd9adA


https://x.com/jojusen123/status/1968139850688917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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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法三策新書發表 守護軍紀與國安里程碑


在法務部長鄭銘謙與國防部長顧立雄的鼎力支持下,由最高檢察署與國防部法律事務司共同編纂,檢察總長邢泰釗擘畫出力甚多的二○二五年《軍法法令彙編》、《軍法案件偵查彙編》、《軍法案例宣導彙編》(簡稱《軍法三策》),日昨舉辦新書發表會,法務部長鄭銘謙、檢察總長邢泰釗、國防部長顧立雄、國防部法律事務司司長沈世偉中將、法律事務司法紀調查處處長王正誼少將等人出席發表會。國防部長顧立雄表示,感謝法務部鄭部長的支持及邢總長的遠見,讓《軍法三策》順利問世,「這是一項具指標性意義的合作,更是國防與司法攜手守護軍紀與國安的里程碑」,期許未來能夠與司法體系持續深化交流,攜手共同兼顧守護國家安全的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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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高虹安成司法終南捷俓?王鴻薇揭有4人升官:民進黨伸手毫不掩飾


中天新聞網


2024年7月28日 週日 下午6:27


新竹市長高虹安遭法院重判,當初起訴的檢察官同一天被選任為主任檢察官,引發討論。國民黨立委王鴻薇認為,民進黨毫不掩飾的向司法權伸手,已經是明擺著的事實,「辦高虹安成司法終南捷俓,為黨辦事官運亨通,不順黨意拔權貶官。」


王鴻薇也幫大家盤點,光是高虹安案,就有多少人加官晉爵:


1、現任法務部長鄭銘謙,他在廉政署長任內發動偵查林姿妙涉貪案,北檢檢察長任內起訴高虹安,後受賴清德欽點升任法務部長。


2、盧慧珊,他是負責偵查、公訴論告高虹安涉貪案的檢察官,現在已經升任新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


3、許慈健,辦高虹安詐領助理費案北機站副主任,調升廉政處賄選查察科長,負責2024總統及立委查賄工作。


4、廖建傑,身為高虹安案的審判長,該案判決之後,已經從台北地院升至台中高等法院。


王鴻薇質疑,這些司法人員,只要沾到高虹安案,各個平步青雲官運亨通,這是巧合嗎?還是論功行賞?至於那些辦案不力,追殺力度不夠的,該拔權的該貶官的通通少不了,例如前台北地檢署檢察長林邦樑傳因偵辦高虹安涉貪案不力,被「明升暗降」至最高檢察署檢察官,最後失去辦案主導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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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爆濫用公務車接送寵物美容!藍軍紛赴北檢 告發李俊俋涉背信、侵占


監察院秘書長李俊俋被爆濫用公務車接送愛犬做寵物美容、搭公務車到餐廳取餐,把公務車司機當Uber Eat。國民黨台北市議員張斯綱、桃園市議員凌濤、國民黨發言人楊智伃28日上午赴台北地檢署,告發李俊俋涉嫌圖利、背信、侵占等罪,呼籲檢調辦案不應分顏色,應立即調查。


(菱傳媒/台北報導)監察院秘書長李俊俋遭爆料,以公務車接送愛犬去做寵物美容,直擊「案發」當天正是總統賴清德520就職周年。李俊俋坦承此言,稱自己「思慮不周」。民眾黨主席黃國昌今(27日)批評,李俊俋如果還有為官最後一點羞恥心,就應知所進退。


《TVBS新聞網》今爆料,20日下午4時半左右,監院司機以公務車接送李俊俋愛犬狗到北市大安區某家寵物沙龍,旁邊還有位疑為秘書長辦公室人員的男子負責帶狗進入店家,旋即駕駛公務車返回監院,傍晚6時30分左右,李俊俋再從監院搭公務車接狗。李俊俋則回應,家中小狗年紀很大,平常都是趁著午休自行接送美容,不會使用公務車,但被拍到當天公務繁忙,開會時間比較晚,因此請同仁代為協助接送,坦言自己「思慮不周」。


對此,黃國昌表示,在絕大多數國人眼中,監察院早已淪為廢物院、東廠院,因此在審查今年度預算時,為避免浪費民脂民膏,在野黨合作替全民把關。


黃國昌指出,早已喪失功能的監察院大官,根本不配花人民的血汗錢乘坐公務車,今天卻爆出監察院秘書長李俊俋,不僅要員工幫他忙接送寵物,還是濫用監察院的公務車成為私人寵物接送車。


黃國昌批評,面對這種公器私用的劣行,李俊俋輕描淡寫表示「思慮不周」,職司百官糾彈的御史台如此這般的標準,要全國公務員情何以堪。他呼籲,李俊俋如果還有為官最後一點羞恥心,就應知所進退,否則未來監察院哪裡還有臉去考核文武百官,又有誰會信服?


黃國昌並質疑,此等濫用司機及公務車的情形,只有李俊俋嗎?還是有其他監委也如此?監察院最好先自清,別讓御史大夫繼續顏面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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