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申報期將至,部分民眾不再收到稅額試算通知書,改採手機報稅只要三分鐘!

  (桃園訊)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桃園分局表示,為落實節能減碳及兼顧便民服務,財政部已修正「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稅額試算服務作業要點」,進一步調整適用對象,並於今(114)年4月25日起寄發稅額試算通知書,民眾如未收到稅額試算通知書,可多利用手機報稅或網路申報下載「稅額估算表」即可快速完成報稅,快速又方便。


  該分局說明,試算要點修正適用對象及條件,增訂自113年度起納稅義務人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將不適用稅額試算服務:

   一、112年度以自然人憑證、已申辦註冊健保卡、行動自然人憑證及財政部審核通過之電子憑證(以下簡稱憑證),或行動電話認證為通行碼辧理稅額試算線上登錄完成申報,且未經國稅局現場協助輔導申報者。

   二、40歳以下且非屬身心障礙者或須長期照顧之身心失能者。

   三、40歳以上但未滿70歳,且非屬身心障礙者或須長期照顧之身心失能者,其112年度以身分證統一編號搭配線上驗證碼辦理稅額試算上登錄完成申報,且課稅年度屬不繳不退案件。


  該分局進一步說明,年滿70歳以上之納稅義務人將不列入永久不適用稅額試算服務,且國稅局也將不再以郵簡或簡訊方式通知其適用稅額試算服務。民眾如欲確認113年度綜合所得稅是否適用稅額試算服務,可於113年4月25日起以憑證或行動電話認證,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https://tax.nat.gov.tw)/國人綜合所得稅/稅額試算服務項下,查詢113年度是否適用稅額試算服務。如不適用綜合所得稅稅額試算服務,亦可於結算申報期間,以憑證或行動電話認證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線上版、手機版),下載「稅額估算表」。

  該分局表示,稅額估算表可下載最新所得及扣除額資料,功能亦較稅額試算通知書更優化且即時,民眾檢視估算表資料,如無須調整內容,於填報繳(退)稅資料後,即可上傳完成申報;如經檢視欲增修扶養親屬、扣除額資料或新增非屬查調範圍的所得或扣除額資料(如租賃所得、財產交易所得或重購自用住宅扣抵稅額等),可透過手機報稅申報系統進行申報資料編修後,上傳報稅資料即可完成申報。

  新聞稿聯絡人:桃園分局綜所稅課 楊課長

  聯絡電話:(03)3396511轉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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