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超商多媒體資訊機查繳地方稅,有時間限定喔!
近來接獲民眾詢問,在超商多媒體資訊機輸入車牌號碼及身分證字號查詢,沒有列印出使用牌照稅繳納單,為什麼還會收到行政執行分署通知未繳納使用牌照稅?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全國各直轄市、縣(市)地方稅適用超商多媒體資訊機列印期間如下:

一、定期開徵之使用牌照稅、房屋稅、地價稅,超商多媒體資訊機開放列印時間為開徵起日前5個日曆天至開徵迄日屆滿後3日內24時前。

二、經申報隨時課徵之土地增值稅、契稅、印花稅:繳納期間屆滿後3日內 24時前。

三、補徵之使用牌照稅、房屋稅、地價稅:繳納期間屆滿後3日內24時前。


該局提醒民眾,非開放時間無法列印繳納單繳納,不代表民眾已無應繳納稅款。又已繳納之收據應保存5年,如不確定稅款是否已納,建議可以直接撥打所轄稅務稽徵機關電話詢問!


如仍有疑問,歡迎利用該局服務電話,該局將竭誠提供詳細之諮詢服務。

總 局 3326181分機2582-2585、2587

中壢分局 4515111分機402、407-409

大溪分局 3800072分機308、309

楊梅分局 4781974分機308、309

蘆竹分局 3528671分機312、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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